发布时间: 2022-08-11 来源: 合肥产投集团阅读量:9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面对“十四五”时期日益复杂的环境,合肥产投集团探索构建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完善治理结构,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子公司的微观主体活力和行权能力建设,注重集团各子公司之间的联结,整合资源优势,更好发挥集团“一盘棋”的整体优势。
一、多措并举,淬炼发展合力
1、搭建横向到边的法人治理架构体系
集团成立之初,便设置了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公司章程,对相关治理主体权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市国资委以稽查特派员制度实现对集团重大事项决策执行的监督管理。2017年,市属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进一步加强市委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及企业内部党的建设。同年,市国资委发文调整企业稽查员工作方式,由派驻监督检查改为集中督查,不再派任稽查特派员入驻企业。2018年,为完善各治理主体职能,市委进一步强化对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配置,设置专职党委副书记抓党建工作,任免专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强化内部监察职能。2020年集团公司章程全面修改文本正式通过,对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相互关系、权责范围等进行了规范性调整,形成了如右图所示集团法人治理框架。
2、构建纵向贯穿的法人治理管控模式
集团成立时间较短,且由两个公司合并组建,因此在母子公司治理上有区别与其他市属企业的特征,对二级子公司的管控模式和力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一是多层级设立子公司法人治理的运行机制。在党组织设置方面,25家公司中有16家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基层组织,隶属集团公司党委,日常以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行使一定的决策权限。在董事会建设方面,大部分董事会设置比较健全,23家子公司设立董事会,人数从3名到13名不等,多数为3-5名组成,且70%以上董事会成员中有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或中层管理人员担任。在监事会设置方面,除创新院公司、鸿湖工贸和泰瑞服饰设立监事会之外,其他子公司均为一人监事,且部分为集团公司审计纪检等相关人员担任。在经理层运行方面,经理层在所有子公司中不论是构成还是运行都是最健全的。总经理办公会是实际运作最频繁的内部治理机制,相关决策制度较为健全。对于全资子公司,经理层相对于集团公司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几乎全部由子公司人员担任(产投资本、科创集团与人才集团除外:其总经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任)。控股子公司由集团按照相关控股比例推荐和指派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人选,按照相关约定,派任总经理的一般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兼任。
二是多举措强化子公司法人治理的管控路径。集团在母子公司治理中一般采用如下几个路径加强管控,不断优化治理:一是人事任免。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具有任免权,并通过委派董、监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对控股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对应的权限,提名选任董事成员及经理层人员。二是制度规范。按照市级层面制度规定,结合集团自身实际,制定《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一定程度上对母子公司的决策权限进行划分。三是督查考核。分为年度综合性考核和专项事件督办,由相关部室牵头逐一对子公司经营业绩、党建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进行考核。专项事件督办包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督办,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的定期督办。
3、建立以章程为支撑的法人治理制度
在集团层面:建立公司制度建设委员会,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领导组,制度建设办公室可设在某个部门,直接管理集团公司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所有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等工作。以罗列清单的方式,对所有制度中涉及审批事项进行逐项罗列,对各治理机构决策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细化,作为各项管理和决策的依据。在子公司层面:依据行业特点和管理架构实际,依法完善子公司章程,合理配置股东权利和义务,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强化集团与子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衔接,在重大事项决策上进行事前约束和规则设置,明确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4、打造适应经营发展的内部治理结构
一是优化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集团层面,在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以权力清单制,规范党委会、董事会建设会、经理层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范围。明确党委会与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理顺决策流程,落实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对董事会以及相关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进行修改,明确董事会所议事项的范围和边界,优化董事会决策程序,修炼好内功,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逐步建立董事“外大于内”,完善集团对子公司董事的委派机制。在争取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同时,强化监事会作为企业内部监督主体的切实作用,形成具有较强独立性和约束性的集团监事会体系,作为推进董事会建设的补充。
二是创新治理模式,发挥董事会功能。按照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人治理特征,系统性推进董事会建设与改革试点,做实董事会职能。建立外部董事体系:一方面,延续现有机制,从集团公司或其他子公司选取相关人员作为兼职董事,作为董事会重要组织部分;另一方面,建立外部董事机制,从相关领域选取专业人员,与兼职董事共同组成集团系统外部董事库,由集团公司管理,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职工董事系体制: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选派职工董事,依法明确职权、义务与责任,促进集团与职工共同发展。
5、形成贴近市场发展的法人治理文化
作为合肥市第一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单位,集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学习,加强自主谋划与向上沟通,进行分类授权管理、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项目跟投、激励措施等先行先试探索,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企业市场竞争力,为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探索新路。争取相关政策,在集团系统选取技术密集型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按照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有关要求,坚持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的原则,探索公司员工持股实施方案,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保持核心研发、技术及业务人员的稳定性,激发企业活力。
6、推进信息技术手段的国资监管建设
一是以信息化建设带动现代化治理。“能改善的尽量改善”——系统性地推进集团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能上线的争取上线”——优化以集团OA为载体的办公应用系统;“能细化的坚决细化”——按照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规定,从各治理主体延伸至各职能部门,细化权责清单,搭建集团内部治理和管理要素体系。二是以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为契机,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度要求,深入落实国资在线监管系统,依据相关制度时间节点要求,结合集团发展实际,重点推进“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监管等系统建设。
二、成效显著,赋能集团发展
1、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具体表现为公司管理者重视管控风险、强调资本保值、增值,这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内涵相符。经过七年发展,集团规模总量呈现跨越式发展,内部管理不断优化,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先后荣获安徽省企业综合百强、安徽省企业服务业百强,第十五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内AAA、国际BBB信用评级,成为合肥市首家获得全球知名评级机构稳定展望的国企,国际资本市场公信度大幅提升,为企业开拓国际资本市场树立口碑。
2、内部管理日臻规范
集团领导层紧跟上级监管部门步伐,根据相应规定及时开展公司内部管理能力提升工作,自上而下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举措,完善了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和企业治理能力。集团始终坚持“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内控管理理念,持续优化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各单位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集团公司整体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集团总部机构改革,逐步形成了“小总部-大产业”的管控格局,推动全集团系统干部人员的多向流动,构建了系统的制度体系以及工作流程,整体决策和执行效率增强。对集团所属子公司细化分类,差异化监管和考核,全面提升子公司经营效益;通过开展内控提升实施活动、内控联合检查、制度体系建设、事中事后督查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促进所属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构建起“财务-风控-审计-纪检”内控管理体系,全面梳理诊断集团战略体系、管控体系、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集团内控管理水平全面得到提升。
3、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集团围绕合肥市“芯屏汽合”“急终生智”产业主线,打造产业创新生态圈,助力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战新产业方面,打造了合肥长鑫、中国声谷、合肥中欧班列等一批具较强辐射力的大项目、大产业、大集群;构建产投系基金群,布局一批产业基金助力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新发展动能,依托市种子基金、市天使基金、市创投引导基金、市科创基金、市投促基金及市场化基金,不断衍生迭代子基金和专项基金,构建全生命周期股权投资体系,打造“基金+基地”“投资+招商”的基金运营模式。在传统产业方面,以平台思维着力推动创和公司、梅山饭店、电影公司、地铁公司等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构建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
4、科技创新增添活力
集团坚持创新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先后成立市科创集团、市人才集团,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应用,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专业化、平台化、生态化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科创集团运营管理,2022年5月正式牵头设立运营合肥市种子基金,总规模5亿元,用于扶持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初期项目,支持创新创业团队就地成立科创型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引导新兴产业集聚。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现拥有中科院合肥创新院、安大绿研院、中科微电子创新中心、中国声谷、离子中心等多元化创新平台,合作范围覆盖了中科院、中科大、合工大、安徽大学等高校院所,旗下中科院合肥创新院公司、安大科技园公司等两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累计培育300余家企业,40余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与大院大所合作,布局新建创新载体,组建合肥中科微电子创新中心、国家“芯火”双创平台,参与“科大硅谷”建设,出资设立“科大硅谷”服务平台公司,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应转尽转、应留尽留;在科创园区运营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运营团队,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并在六安等地开展园区受托运营试点,取得良好成效。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