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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通管业国有产权转让获省政府批准

发布时间: 2009-08-06 来源: 集团公司.办公室阅读量:4333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44)国有产权转让工作进展顺利。2009年7月23日,省政府下达《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国通管业国有股权的批复》(皖政秘〔2009〕173号),同意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将间接持有的国通管业11.891%国有股权转让给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国风集团直接持有的国通管业11.426%国有股权转让给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同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操作,稳妥实施,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国风集团、国通管业正组织律师、券商对报送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校对,确保上报材料准确无误,力争一次性通过审核,预计9月份有望得到批复。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关于国风集团“二步改革”的部署,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国风集团于2008年11月13日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持有的国通管业11.426%国有股权和巢湖市第一塑料厂的100%国有产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2008年12月10日,山东京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和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山东京博联合体”)正式提出受让申请,并按照要求递交了《受让方案》;经市国资委批准,2008年12月26日,国通管业、巢湖一塑股权转让签字仪式在合肥市政务中心举行。根据转让协议,山东京博联合体将在合肥新增投资不少于3亿元,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且不改变国通管业的注册地和主营业务。本次国通管业国有产权转让是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新规实施后合肥市首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案例。转让方式、转让价格、审批手续等整个操作流程都按照新规实施。国通管业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顺利完成,有利于该公司长远发展,并对我市国企改革、上市公司市场化重组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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