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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启动产融合作试点 -- 搭建产融合作平台 探索基金合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16-08-04 来源: 集团公司.办公室阅读量:5989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决定开展产业与金融合作试点城市(简称产融合作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及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知》为试点工作设立了明确的目标,即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产业信息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基本建立并有序运转,金融服务产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产业与金融互动良好,重点产业健康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为此,《通知》要求以城市为载体,鼓励地方政府聚合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效性。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强政银企互动,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深化产业与金融合作。

  《通知》提出了6大类试点内容。其中,在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要求推行银团贷款制度,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贷款,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开展,有效限制对高杠杆企业的贷款;探索各类基金合作的新模式放面,鼓励地方设立面向制造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兼并重组基金等,促进中央层面基金与地方基金协调互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

  “开展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工作,有利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产业和金融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政、银、企互惠共赢。”上述负责人表示,对政府来说,可以强化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整合资源,引导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源高效对接。对金融机构来说,能够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制定针对性强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和融资政策,实现对企业的精准支持。对企业来说,可以将融资需求通过信息共享渠道及时传递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

  透视五大亮点>>>

  亮点一:信息共享 搭建产融合作平台

  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信息分割、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建立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同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监会派出机构等参加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清单,并分类向金融机构推荐,积极组织项目对接会、融资洽谈会等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及时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提高对接效率。

  同时,发挥平台的作用,及时向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布产业、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信息,加强信息对金融机构融资的指引。

  亮点二: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互联网+”的金融服务

  随着产业的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出现,需要与之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此,试点通知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双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以及适合“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发展的金融服务。

  亮点三:探索基金合作新模式 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实体经济

  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都很重视政府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引导基金方式支持产业发展。中央基金和地方基金如何聚合发力,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需不断探索和创新合作模式。

  对此,通知强调要探索各类基金合作的新模式。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支持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这也是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实体经济的一项有效措施。

  亮点四:财政资金做引导 吸引金融资金支撑重点企业

  通知提出,要发挥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的合力,鼓励地方政府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综合运用贷款贴息、奖励、风险补偿、担保费用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

  上述负责人介绍,这方面多地已在探索。比如,天津市财政安排资金,对企业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先进研发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由政府给予租赁费用补贴,促进重大装备推广应用。再比如,四川省建立“园保贷”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形成了政、银、担、企风险共担的风险补偿机制。

  亮点五:大企业要为产业链中的创业者提供支持

  产业链融资主要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和专业化、个性化的特点。试点强调要发挥大企业作用,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支持。该负责人表示,如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利用大企业熟悉产业链的优势,为产业链中具有市场前景的创业者提供支持,具有针对性强、效率高等特点,能够有效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创新与产业对接,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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