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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新版负面清单公布,中国开放实质性提升

发布时间: 2018-07-02 来源: 合肥产投集团阅读量:4886

6月28日和630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官网分别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全国版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下称“2018自贸区版清单”)。两部委称,2018版清单自今年728日起施行。这两张负面清单的发布,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实际举措,也是中国以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体的最新进展。

开放部分关键行业,提振经济增长

2018版负面清单在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推出22项重大开放措施。其中有不少是传统意义上的关系到国计民生、战略投资和国家经济安全的产业和行业。将这些产业和行业放开外商投资限制,是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及其市场应该能够承受的,也是中国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展现。

2018自贸区版清单由2017版的95条措施减至2018版的45条措施,比全国版的48条措施也减少3条。与2018全国版负面清单相比,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更多领域取消或放宽了外资准入限制,更加宽限了外资所占股比的幅度。尤为引人注意的是,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取消外资限制的措施也扩展到了相对敏感的文化领域,对演出经纪机构的外资股比限制予以取消,并将禁止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放宽至可投资但由中方控股。显然,最新的负面清单,旨在激活和激发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放效应,带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周边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

这两张清单出台的时机,是在国内和国际的市场形势与投资环境已经处于或正处于深刻变化和转折的阶段。发布2018负面清单的意义,就在于促进产业升级,并为此相应扩大吸引外来投资的范围,进一步提振中国经济增长。

汽车金融领域引关注

2018版清单中,尤其引发多方关注的,是汽车和金融领域的开放力度。

2018全国版清单第八条“汽车制造业”一栏显示,除去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 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 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去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规定: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2018全国版清单则取消了这一限制;2018全国版清单还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2018全国版清单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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