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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启用MPA 探路“大金融监管”

发布时间: 2015-12-31 来源: 集团公司.办公室阅读量:9070

 

 近日,央行宣布从2016年起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下称“MPA)。央行相关负责人称,MPA体系既保持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连续性、稳定性,又针对过去几年中出现的宏观审慎不足而做出了改进。MPA将全面关注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外债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方面内容并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同时,也有延续原管理制度的条例,例如继承原有合意贷款管理模式,将资本充足率作为评估体系的核心。

    业界有观点认为,MPA体系的推出标志着以宏观审慎为主线的“大金融监管”模式浮出水面,央行将实现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全面监管,这符合危机后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最佳实践,也将是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

   “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一项是MPA评估体系的核心。这是对银行资产扩张的资本约束提出审慎要求,其本质是对原有合意贷款管理模式的继承。这既保持了之前政策框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加了一些与当前环境相适应的风险考量模块,使得MPA体系更为全面、系统。

央行在MPA体系中强调“利率定价行为”,既加强了对银行负债端的监管,又是在为货币政策调控框架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过渡做准备。整体上看,央行倾向加强对银行资产、负债两端的监管,进一步压缩不规范融资的空间,同时,又进一步理顺了信贷派生渠道,提高货币政策的边际效用。

目前“一行三会”的监管局面很难适应综合混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例如对于混业经营的交叉产品,监管部门信息沟通不便,行动难以协调一致,尤其是突发性事件,会错失处理良机。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有独特优势,应该对存款类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这决定了必须以央行为主体,构建审慎管理框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危机后,主要经济体都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改革,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受到重视,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上升,央行金融稳定和金融监管职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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