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5-30 来源: 合肥产投集团阅读量:4886
5月26日,2018(首届)中国国企改革与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在此次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办代表介绍了年内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要目标:持续推进国企“处僵治困”,力争实现年底前“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和特困企业整体盈利;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剥离、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分类改革。
推进"处僵治困"工作,破产清算是重要方法
“处僵治困”指的是中央企业“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累计完成超过1200户“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工作,实现减亏增利1634亿元。
而此前,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作了摸底,确定了2041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这些企业的“处僵治困”工作。对照两个数据可以发现,目前,国资委划定的“处僵治困”央企名单中,已有超过一半的企业完成了治理工作。
如何成功处置“僵尸企业”并解决与其密切相关的善后工作、员工安排等问题,关键是要解决企业“钱从哪里来、人到哪里去、债务怎么消”的问题。未来,要实现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并举,逐步依靠市场机制解决问题,使“僵尸企业”的处置最终实现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在“僵尸企业”的具体处置方式上,按照《破产法》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是目前一个重要的处理方法。2018年4月,国务院也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加大‘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力度”。
尽早使“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可以整体了结企业债务链条,一揽子解决企业债务困局,消弭风险传导,防范系统性危机。此外,破产程序提供了“破”和“救”的不同措施,可以双管齐下,既能解决“僵尸企业”淘汰出清问题,也可以对具有拯救价值的企业进行挽救。
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
截至2017年底,全国“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的已达86%,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其他工作也都取得积极进展。而2018年要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剥离、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分类改革。
3月29日至30日,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举办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明确指出,要“坚决完成2018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项工作任务”。例如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面,确保2018年底前移交管理服务职能并完成资产划转,个别确有特殊情况的,也要做到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国企办社会剥离工作目标已经确定,应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以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对于大部分国企来说,供水供电等业务与其主业无关,无法从中产生盈利,甚至给企业带来负担。不过,如果将其移交给社会上以此为主业的企业进行运营,则很有可能盈利,从而激发企业参与改革的积极性。除此以外,为“三供一业”业务设立专门基金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比较好的操作办法。